一、查寝细则
(一)检查项目及标准
1.床面:
(1)床上被子平铺或叠放整齐,床面无杂物,床单整洁干净;
(2)床边不挂东西或整齐悬挂衣物、毛巾,不得乱挂其它杂物。
2.桌面:
(1)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表面干净整洁。
3.卫浴:
(1)地面干净无异物;
(2)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洗漱台(池)无杂物。
4.地面:
(1)寝室地面干净、无杂物;
(2)垃圾桶及时清倒,周围无脏物;
(3)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5.线路:
(1)一个主插线板不得再外接其他插线板;
(2)网线(分流器)整理有序。
6.违禁品:无宠物、大功率等违禁品;
(二)评分标准
1.检查项目中的小项均符合要求为优秀,记A;
2.检查项目中的小项只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为合格,记B;
3.检查项目中的小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记C;
4.个人等级评分为个人内务评分项的最低评分;
5.全寝室内务评分最低的项目得分为寝室总评分(如:寝室有一人为C或宿舍内务中有一项为C则寝室总评分为C,寝室所有人为A且宿舍内务均为A则寝室总评分为A);
6.东园女寝五个小寝室共用一个卫浴,例检时,卫浴等级只填写在值日寝室,若个寝室分别负责卫浴的一部分或无法知晓值日寝室,则将五个寝室的卫浴等级统一填写。
7、凡有违禁品寝室,只标记违禁品种类,不影响个人、寝室等级;
(三)违禁品有关细则
1、电饭煲、电磁炉、微波炉、菜刀等做饭用具类;
2、热得快、电热水壶(不能自动断电)类;
3、空调、电热毯、小太阳类;
4、电冰箱、洗衣机类;
5、其他功率超过1000W的电器;
6、宠物类;
二、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一学期内所有查寝中均为优秀的寝室可适当提升评优评奖和国家奖助学金档次。
2.连续三次查寝过程中连续获得优秀寝室的可以颁发优秀寝室证书,证书可作为各类奖项评选的依据;
(二)惩罚制度
1.累计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寝室,寝室内所有人员需做出书面检讨交由该年级辅导员进行谈话教育处理。
2.累计三次被评为不合格的寝室,寝室成员取消本学年或下一学年评奖评优、推优入党及各类其它奖项评选资格,国家奖助学金降低档次,团委学生会干部选拔不予录用。
三、查寝制度
1.每学期在学期开始及期中时进行两次全面普查,其余时间为部分寝室抽查。
2.全面普查为大一、大二、大三,三个年级全部寝室进行检查,相应年级对应辅导员带队进行全面普查。
3.抽查时间为每周一到周四下午五点四十到六点二十五,抽查两次,每个年级由该年级辅导员带领查寝工作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4.查寝人员查寝时,应先敲门,表明身份,说清事由,要和同学进行一定的交流,并保持友好的态度,同时寝室内同学应积极配合查勤人员。
5.查寝人员在查寝过程中务必认真仔细,不得不查、漏查、误查,要做到不隐瞒,不包庇。
6.查寝人员会将优秀及不合格寝室进行拍照取证并记录门牌号。
7.查寝人员在评分后,需让被检查寝室人员签字,以示公正。
8.查寝结果每2周一通报,结果会公示在学院公众号及学院官方网站。
9.有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的寝室为党员示范寝室,党员示范寝室学院不进行检查,要求党员起良好示范作用自觉保持良好内务,如大院检查不合格党员承担全部责任,交由相应党组织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如查寝时人在床上,则床面一项算作及格;
(2)如查寝时床帘掩盖住床面,影响评分,则床面一项不得记A;
(3)如查寝时寝室人员主动要求整理,以整理之后的为准评分;
(4)如查寝时寝室有空床位则标记次床为“无人”,宿舍人数非四人或六人则标注为“X人寝室”并将评分填写在表格背面;
(5)因寝室内无床位标记,故进门按照“从左至右,先上后下”进行床位评分;
(6)确定寝室有人但查寝时无人开门记寝室内务拒检一次;
(7)进门之后不配合查寝人员查寝且态度极其恶劣的记内务拒检一次;
(8)拒检累计两次记一次不合格。